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在12月19日举行的发言人记者会上介绍了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部分法律案的主要情况。
多部法律案继续提请审议
根据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渔业法(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民用航空法(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
2025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之后又分别对各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截至目前,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已经全部完成了二审。按照工作安排,此次提请审议的是各编草案重新整合的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根据各方面意见,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作了多处修改。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序言相关表述,充实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相关内容,丰富维护国家象征和标志尊严的相关内容,明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做好法律衔接。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三审稿完善国家发展规划的定义,增加规定“可以根据需要提出远景目标”,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妥善处理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增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要求,完善年度计划编制相关规定。此外,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有关表述作修改完善。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作出规定,同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培训作出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并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此外,还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作业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的内容,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障,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并与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民航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等做好衔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一步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网络使用,明确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物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进一步明确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展览、国际会议等,其标识、标牌、宣传品等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明确有关投诉、举报的处理机制,完善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法草案等首次亮相
本次常委会会议将首次审议国有资产法、托育服务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商标法(修订)等草案。
其中,国有资产法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国有资产包括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构建国家统一所有与分级分类履行所有权人职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布局规划、配置、使用和维护、收益、处置、风险管理、考核评价管理制度,以及产权登记、财务、会计、统计评估等基础管理制度;规定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规定国有资产监督制度等。
现行商标法于1983年施行,先后经过四次修正。商标法修订草案明确商标工作总体要求,服务高质量发展;明确商标注册条件,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便利当事人;强化商标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
社会公众提出多方意见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黄海华还介绍了部分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9月12日至10月11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共收到5928人次提出的8508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4封;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范围涵盖社会公众、对外贸易经营者、国内外商会、贸易协会、企业等个人和组织,社会公众主要对完善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制度、规范对外贸易秩序、完善对外贸易促进相关措施、完善法律责任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共收到67人次提出的177条意见,该草案还同步通过代表信息化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共收到6人次提出的19条意见建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共收到686人次提出的1415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8封,其中包括一封来自云南大学在校学生的手写来信。
10月28日至11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共收到884人次提出的4957条意见,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共收到654人次提出的1310条意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共收到465人次提出的1369条意见,另收到10封群众来信,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68条意见建议。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编:杜凯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