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沙尔合提·阿汗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各阶段的具体渠道、形式和反馈采纳机制,搭建多方对话平台,使规划更好地汇集民智、反映民意,切实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到实处。
李纪恒委员建议,强化农业在国家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地位,聚焦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增设“农业农村专项规划”条款,明确“国家发展规划应包含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产业等专项规划等”。同时强化耕地保护刚性约束,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规划实施监测指标。
汤维建委员提出,草案二审稿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应当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但并未涉及干部的考核任务。建议增加一款规定:“国家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将规划目标与干部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记者 蒲晓磊)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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